《欧盟数据保护条例》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将于2018年5月25日生效。该条例将取代《欧盟数据保护指令》(Directive 95/46/EC),旨在统一各欧盟成员国的数据保护立法,加大欧盟数据保护力度以顺应大数据时代下对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1]《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的颁布对开拓欧盟市场的中国企业来说影响不容小觑。以阿里巴巴集团为例,阿里巴巴通过其旗下的全球速卖通在线交易平台(AliExpress)在欧盟市场上收集了大量的电子信息,并进一步将信息传输到其旗下其他业务平台以满足实现交易、进行市场营销等需求。如果对此类电子信息的收集、流转和使用触碰到了《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的红线,阿里巴巴集团将面临法律上、经济上和商誉上的挑战。 《欧盟数据保护条例》对欧盟居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标准严、保护水平高,其特点包括: 法律适用范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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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数据法改革对中国投资者的启示 -数据外泄时的通知义务
目前,中国有关个人信息和数据保护的法律规定相对零散,[1]尚未形成一部统一的信息法。从2015年开始,第十二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相对比较集中地规范了网络运营者对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义务。与此相对,去年年底荷兰立法委通过了专门的数据保护法,其中规定了严格的运营者数据保护义务。虽然这一规定也受到了学术界的一些批判,面对数据大爆炸和互联网迅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严格的数据保护机制在总体上来说有利于强化对于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